長榮航空空服員去年 6 月 20 日發動罷工,並在蘆竹區長榮航空總部前拉起罷工糾察線,但有員工控告帶領罷工的工會幹部,涉犯強制罪及妨害自由罪嫌,桃園地方檢察署日前偵結不起訴。
地檢署今天表示,長榮航空空服員去年 6 月 20 日起發動罷工,並在蘆竹區的長榮航空總部前拉起罷工糾察線,引發 4 名員工不滿,因此到地檢署控告帶領罷工的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以及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幹部共 8 人,涉犯刑法強制罪及妨害自由罪。
檢警調查表示, 4 名員工指控空服員在總部前靜坐抗議擋住總部大門,導致員工上下班時無法開車、騎車或搭乘交通車從大門進出,被迫改走後門或其他通道。
另外,長榮航空當時也指出,工會拉起罷工糾察線並入侵園區,造成公司車輛無法進出,導致園區內超過千名員工無法正常上下班。
但桃空職工指出,工會依法設置罷工糾察線,也是法令賦予罷工的權利,被告 8 人否認有強制或妨害自由,更強調是獲得全體過半數會員同意罷工後,接獲通知才前往現場拉設糾察線,期間一直與長榮航空協調,最後雙方才取得共識,讓出一條道路供車輛通行。
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檢視現場蒐證錄影及證人證詞,認為工會幹部在罷工初始拉起糾察線,後因人數越多而擴張,造成大門車道無法通行,但在與警方及長榮航空協商後就讓道,並無強制或以強迫、脅迫方法妨害員工出入,因此予以偵結不起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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