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晚間公告,對照「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自即日起對進口原產於美國的物資,不實施對美加徵關稅措施,已加徵稅款予以退還。
公告稱,此即恢復中國對美 232 措施所中止的關稅減讓義務、不加徵為反制美 301 措施所加徵的關稅,並指上述不實施加徵關稅措施與「防控新型肺炎防疫物資進口免稅政策」實施時間保持一致。
根據中國財政部、海關總署和稅務總局今天聯合發布的「關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進口物資免稅政策」公告,境外無償捐贈用於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的進口物資可免徵進口稅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
公告指出,免稅措施實施期間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據公告,免稅進口物資囊括試劑,消毒物品,防護用品,救護車、防疫車、消毒用車、應急指揮車等。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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