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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吉錄音洩漏案 警方要求反貪會主席協助調查

圖片來源:Pixabay 作者:terimakasih0

馬來西亞警方今天派遣 10 名查案官,前往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MACC)總部,取得主席拉蒂花的口供,以協助調查前首相納吉涉及洗錢的談話錄音洩漏一案。

馬來西亞武吉阿曼刑事調查部特別分類罪案小組發表聲明說,由於拉蒂花(Latheefa Beebi Koya)於 8 日召開記者會,發布 9 段長達 45 分鐘的錄音談話,指控納吉(Najib Razak)和前任政府官員任內犯下洗錢、貪污、濫權、捏造證據、威脅國家安全等刑事犯罪,因此警方才會派出 10 名官員向主席取得口供。

聲明指出,警方將會援引刑事法第 203 A 之 1 條文,內容為禁止任何人洩露在任職期間或行使權力時所取得的機密資訊;第 218 公務員捏造不正確紀錄或書寫,蓄意使人免受制裁、或財產免受充公條文,以及 1972 年官方機密法令第 8 條,以調查此案。

拉蒂花表示,反貪會近期收到匿名人士寄出這些錄音,就連首相馬哈地(Mahathir Mohamad)也不知情。他們先經過科學鑑定後,確定並非偽造的證據,加上內容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因此決定召開記者會,將錄音公諸於世。

她表示, 9 段電話錄音裡,與納吉通話對象共有 7 人,包括納吉的太太羅斯瑪(Rosmah Mansor)、前馬來西亞反貪會主席祖基菲力(Zulkifli Ahmad)和阿布達比王儲穆罕默德(Sheikh Mohammed bin Zayed al-Nahyan)等人,而電話內容提及的人名則有 20 個。

她形容錄音對話內容令人震驚、齷齪和不安,主要是互相掩蓋罪行,包括貪污、濫權、捏造證據、威脅國家安全等刑事犯罪。提及的名字涉及許多高官,甚至還透過外國人士裡應外合以捏造事證。

不過,之後納吉在臉書貼文反擊,認為這些電話錄音反而可以證明他之前的一些證詞沒有說謊,包括錄音內容透露他想要解決一馬發展公司( 1 MDB)債務,一馬發展公司案件涉及阿布達比王儲等。因而納吉希望索取錄音做為自辯證據。

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去年 11 月宣布,納吉涉及一馬發展公司子公司 SRC 國際公司弊案的罪名成立,涉及一筆 4200 萬令吉(約新台幣 3 億 901 萬元)的洗錢案等 7 項罪名。同年 12 月審訊時,納吉依然否認犯罪。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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