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遵守 12 月 1 日上路的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規定,叫車服務 Uber 今天宣布調整台灣營運模式以符合法規,會與多元化計程車隊、租賃車業者、交通主管機關持續合作。
Uber 表示,除了租賃業車行之外,Uber 擴大與計程車業者的合作,並保有所有乘客喜愛的 Uber App 功能;乘客輸入目的地後,確認車隊或車行、車輛和駕駛資訊,以及確認預估車資,就能完成叫車。
Uber 指出,會持續努力加速優化新營運模式的轉換作業,初期有些城市的候車時間可能比以往長一些,對於短期的不便,Uber在此致歉,也希望大眾諒解。
Uber 表示,將持續與地方政府密切合作,致力於將 Uber 科技應用在更多交通運輸上,包括計程車、租賃車、代僱駕駛以及所有的台灣民眾。
交通部輔導以租賃車名義違規營運的 Uber 駕駛轉開多元化計程車,輔導期原先到 10 月初,後來延至 11 月 30 日, 12 月 1 日起將取締開罰,對違規的租賃車業,最重可罰新台幣 9 萬元。
交通部說,若未能在輔導期間內轉換完成的 Uber 駕駛,仍可遵循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規定,繼續留在小客車租賃業,但只能提供 1 小時以上的載客服務,後續再逐步轉型。
根據 Uber 自救會統計,原先約有 1 萬 2000 名 Uber 駕駛,有 1000 多人不願轉換為多元化計程車,目前約有 7000 人至 8000 人取得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但順利掛上計程車牌的大約 2000 到 3000 人,主要集中在雙北及桃園,而等待監理單位完成驗車領計程車牌的約有 4000 人到 5000 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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