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德勞工夜市擺攤 30 年,依照「落日條款」,今晚是擺攤最後一夜,下星期一( 18 日)就不能再擺攤,業者面對未來的生計憂心忡忡。經發局表示「依法處理」態度堅定。
高市府 2012 年 11 月 12 日制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未經核准設置道路上既有攤集場,於申請期限 7 年內,以管理委員會組織名義提出申設,獲得同意後可繼續營業;但是申請大限將屆,一德勞工夜市迄未完成法定程序。
為要求落實落日條款,一德勞工夜市受害住戶自救會 8 日曾到高雄市議會陳情,要求「還我路權」、「還我安寧」,備詢的副市長葉匡時出面接見陳情民眾強調,「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執法緩衝期 11 月 11 日,市府會輔導業者至其他合法場域營業兼顧業者生計。
住家鄰近夜市的陳先生表示,每個星期一下班返家,面對夜市熙來攘往的人潮,回家變得很「遙遠」,常常要先把車子停在他處,很不方便,能理解攤商為生計的辛苦,盼市府能找到好的方式解決。
一德勞工夜市位在高雄市民權、林森路段的一德路上,有 200 多攤商,道路使用近一公里,夜市每星期一才營業,也是高雄知名的週一限定傳統夜市。
有自稱是管理委員會的陳小姐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已經完成一份「高雄市勞工公園夜市設置計畫」並送交經發局,也檢附住戶同意書。經發局副局長高鎮遠則表示,設置計畫檢附的同意書不符規定也不夠完整。
高鎮遠說,依照「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的規定,過了今晚,攤商未依規定設攤就由權責管理單位執法;牴觸道路或有環境清潔的問題都由權責單位負責,如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就由警方執法。
每週一封街擺攤經營長達 30 年,逛夜市是很多當地民眾兒時記憶,今晚吹熄燈號,不少攤商互相道別不捨落淚。擺攤販賣燒烤的攤商表示,在一德路擺攤多年,與鄰近的攤商都有深厚感情,雖然規劃搬遷至其他合法場域營業,但攤位不一定還在一起,未來的生意好或壞也是未知數。
在夜市擺攤營業的最後一夜,吸引不少親子逛夜市,整條夜市通道擠爆,一名林姓民眾表示,國小時都期待週一逛夜市,是遊玩吃東西的好去處,很可惜要停止營業,因此特地再帶小朋友來回味。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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