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黨市議員潘懷宗今天質詢時指出,酒駕新制上路後,罰鍰提高,機車駕駛人須繳納罰金才能到保管場取車,但有些車主乾脆不領回機車,導致保管場恐車滿為患。
台北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陳明志說明,每半年會拍賣前半年扣進場內的車,有些車長期放在保管場,則是涉案或車主採用分期繳納罰款,涉案車輛須等法院裁決。
台北市議會下午舉行市政總質詢及答覆,台北市長柯文哲率局處首長列席備詢。
潘懷宗質詢時指出,酒駕新制上路後,機車駕駛人只要酒駕,皆裁罰 9 萬元,在罰則愈來愈重的情況下,有些車主乾脆就不領車,擔憂機車公有保管場恐「車滿為患」。
潘懷宗指出,截至今年 9 月 30 日止,警察局公有保管場查扣違規機車共有 636 輛,其中,未逾 6 個月的有 481 輛,當中有 304 輛是酒駕查扣機車;逾 6 個月至 1 年的有 145 輛,當中有 135 輛為酒駕查扣機車; 1 年以上、 3 年以下車輛有 10 輛。
他表示,遭查扣車輛都由各單位負責拍賣,有些車輛儘管堪用,但註銷車牌後,年份再新也不能上路,只能作為廢鐵,且拍賣後通常只夠折抵保管費與拖吊費,很少能抵罰款本金。
潘懷宗說,隨著時間流逝,公有保管場恐車滿為患,要求市府提出解決辦法。
柯文哲答詢時坦言,若一台機車放在公有保管場超過半年未領回,車主應不會領,若超過 1 至 3 年,更是完全不可能,「這個回去處理,聽起來是故意呆(帳)的」。
柯文哲允諾,將修改流程圖,看如何提高效率。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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