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今天釋出的法院文件,加拿大檢察總署本月 8 度發布書面證詞,稱去年底加國警方執行逮捕期間,未與美國聯邦調查局分享中國電信巨擘華為財務長孟晚舟的電子行動裝置資料。
47 歲的孟晚舟遭美方指控涉及銀行詐欺,提供匯豐控股公司(HSBC Holdings PLC)關於華為與遭美制裁國伊朗商業往來的誤導性資訊。孟晚舟自稱清白。去年 12 月,加拿大警方應美國政府司法互助要求,在溫哥華逮捕正轉機前往墨西哥的孟晚舟。
今年 10 月初,孟晚舟和她的律師聲稱,加拿大皇家騎警(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 RCMP)違法將涉及孟晚舟電子行動裝置的敏感資料交給美國聯邦調查局(FBI)。
對此,加拿大檢察總署律師團表示:「申請人有關加拿大皇家騎警和美國聯邦調查局分享資訊的指控缺乏根據。」
華為目前尚未置評。
根據加拿大檢察總署的書面證詞,RCMP和FBI當時討論的是,一旦美方向加方提出司法互助請求,雙方會需要哪些資料。
RCMP現職和離職人員在書面證詞中表示,RCMP並未與FBI分享孟晚舟電子行動裝置相關資料。檢察總署律師團以書面形式補充指出,相關資料確實曾被蒐集,但未提供予他方,這顯示RCMP盡力確保任何資料分享行為都務必合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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