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準標示漏洞,許多甜得嚇人飲料仍可合法標示「不甜」或「微甜」。食藥署祭出新制,明訂只有符合無糖、微糖標準才可標示不甜或微甜,新制 2021 年 7 月上路,違者可重罰 400 萬元。
董氏基金會今年 2 月針對市售 115 款豆漿、豆奶等豆製飲品進行營養成分檢視,發現多款豆漿含糖量高得嚇人,外包裝上卻標示「微甜」、「不甜」,還不用符合食藥署「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的「微糖」、「無糖」規定,恐誤導消費者。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科長李婉媜接受記者訪問表示,該調查結果出爐後,食藥署 3 月便邀集食品領域專家等人開會,會中專家認為甜味是相當主觀的感受,但食品上的「微甜」、「不甜」標示卻是許多民眾購買時的參考依據,亂標示恐有誤導疑慮。
李婉媜說,食藥署耗時半年訂定標示新制,未來食品或飲料凡是標示「微甜」、「不甜」都得符合「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中的「微糖」、「無糖」規定。
根據規定,微糖飲品每 100 毫升含糖量不可超過 2.5 公克、食品每 100 公克含糖量不可超過 5 公克;無糖飲品及食品每 100 毫升、 100 公克含糖量不可超過 0.5 公克。
李婉媜指出,為了給業者緩衝時間,新制自 2021 年 7 月上路,屆時未按規定標示者將視為標示不實,可依法開罰新台幣 4 萬至 400 萬元,並要求改正其產品標示。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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