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反送中」引發的抗爭愈演愈烈,華爾街日報引述知情人士說法報導,港府即將集會,計劃逾半世紀來首度引用緊急法,禁止民眾佩戴隱匿身分並防範催淚瓦斯的口罩。
報導引述未具名知情人士指出,香港行政長官(特首)林鄭月娥要求召開特別行政會議,提案訂定禁蒙面法,一旦通過,新法將於 4 日頒布。行政會議主要由親政府人士組成,禁蒙面法通過幾成定局。
知情人士表示,港府罕見引用全稱「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的緊急法,目的是「止暴並恢復街頭法律秩序」。林鄭月娥提議有限度引用緊急法,禁止民眾佩戴已成抗爭符號的口罩,其他進一步限制民眾自由的措施都須依照緊急法由行政會議通過。
緊急法於 1922 年制定,上次引用是港英政府 1967 年平息香港左派「六七暴動」時期。這項法例授權香港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認為屬緊急或危害公安情況時,針對通訊、出入境、逮捕等多個事項制定緊急法律,毋須經過立法機關審議。
香港「反送中」運動 6 月上旬爆發後,警民衝突不斷,林鄭月娥 9 月 4 日宣布撤回修訂逃犯條例,但未回應示威者其他 4 大訴求,包括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警方暴力執法,以致抗爭延續至今。
10 月 1 日中共建政 70 週年當天,香港多地爆發嚴重警民衝突,造成逾百人掛彩,並有員警近距離朝一名 18 歲示威者胸口開槍,掀起爭議。眼見抗爭愈演愈烈,香港警方與親北京團體拉高分貝敦促引用緊急法控制局面。
據報導,香港官員擔心類似衝突再次上演,但防止抗爭擴大的措施不多。緊急法授權當局實施宵禁、審查媒體、搜查處所並掌控港口與一切運輸,港府先前一直不願引用。部分人士曾警告,引用緊急法恐破壞香港作為金融中心的法治基礎,導致經濟更加惡化。
香港立法會議員楊岳橋直言,引用過時的緊急法只會使情況更糟,「這不會解決動盪局勢,唯有政治解決方案才能帶來和平」。
部分外交使節也對禁蒙面法表達疑慮,認為此舉可能進一步激怒港人,造成反效果。報導引述未具名外交官表示,禁蒙面在執法上可能遇到問題,這項提案凸顯港府選擇所剩無幾。
加拿大、法國等國家以及美國 10 幾個州都有若干形式的反蒙面立法。美國喬治亞州去年引用 1950 年代通過的反蒙面法,逮捕反種族主義抗議者;北達科他州 2017 年為因應一條輸油管引發的抗議,通過反蒙面法;美國國會去年也有制定聯邦反蒙面法的提案,但未獲相關委員會審議通過。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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