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為洲等 38 名立委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其預算與議決程序有違憲疑義聲請釋憲,去年經大法官會議決議不受理。林等人再聲請解釋,大法官會議今天仍決議不受理。
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等 2017年 9 月 25 日共同提出釋憲案,聲請人包括立委林為洲、李鴻鈞、高金素梅等 38 人,認為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及預算案審查程序有重大瑕疵,聲請大法官解釋。
大法官認為,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依立委現有總額 1 / 3 以上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疑義者,得聲請釋憲,但高金素梅未參與預算案二讀的任一表決程序,不得計入聲請人數,以不符釋憲門檻等理由,去年 5 月不受理。
大法官會議認為,本案審議條例、預算三讀部分, 38 名立委均未投票贊成,達聲請門檻,但未具體敘明條例、預算有何違憲疑義,不符大審法規定。
大法官會議另指出,預算審議程序二讀部分,聲請人數至少應 38 人,但其中 1 名立委未實際參與審議,不符行使職權要件,不得計入聲請人數,因此聲請人數未達門檻。此外,聲請人也未具體指出一讀程序有何抵觸憲法疑義,今天仍決議不受理。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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