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涉不當行為請辭。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司法院長許宗力督導不周,應下台負責。司法院指出,石木欽所涉在許宗力就職以前,許宗力無監督不周的問題。
司法院 13 日指出,石木欽在 1997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14 年 6 年 20 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任內,涉嫌為友人就訴訟案件提供法律意見;於相關案件繫屬中,與之多次宴飲及不當往來。石木欽已請辭。司法院將依法追究其應負行政責任。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副書記長林奕華、許毓仁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曾銘宗說,公懲會委員長是特任官,由司法院長甄選推薦,並經總統同意後任命,發生這樣重大司法醜聞,司法院長督導不周,應下台負責,總統蔡英文用人不當,要向全民道歉。
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石木欽涉及不當行為期間,均在許宗力 2016 年 11 月 1 日就職以前,本來就沒有許宗力監督不周問題。何況石木欽所涉不當行為,都是不公開的,外人不容易知悉。本件是因檢察官接受檢舉後才查出,司法院接獲檢方函送後,立刻調查,足見司法院對於違反司法風紀案採零容忍立場,務必徹底清除的決心。
司法院指出,石木欽之前分別擔任最高法院法官、庭長,於 2014 年 1 月 23 日接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他於 2017 年 12 月 19 日因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代理委員長退休而接任委員長一職,符合司法人事遷調前例。
司法院強調,此案單純是石木欽涉及司法風紀問題,無關藍綠政黨。多年前的不當行為,在此刻能夠徹底清查,足以證明政府整飭司法風紀的決心,也不因職務高低而有差別待遇。司法院會嚴肅面對此案,公正處理,作為全體司法同仁的警惕。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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