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護瀕臨絕種保育類動物石虎,苗栗縣政府擬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送交苗栗縣議會審議,不過今天遭議員質疑可能導致開發受限,全案決議退回研議。
根據研究,石虎數量全台僅存不到 500 隻,其中約 7 成棲息於苗栗縣淺山地區,近年來因道路開發,不斷傳出石虎遭路殺事件,苗栗縣政府因此訂定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規定縣府及所屬單位在棲地內興辦公共工程開發面積逾 1 公頃或闢路逾 1 公里,應事先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指出,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在石虎棲地劃設公告、指定應啟動機制之公共工程規劃、時間點、專家諮詢、施工方法、生態保育背景專家人才庫公告、石虎保育推動小組設置等方面,都有明確規範。
不過,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會小組召集人林寶珠指出,針對石虎保育自治條例,經小組成員充分討論,認為自治條例規定「開發面積逾 1 公頃或闢路逾 1 公里,應事先向石虎生態保育背景專家諮詢」的規定,恐怕造成公部門以及縣民開發受限。
苗栗縣議員韓茂賢表示,苗栗縣山多田少,石虎保育自治條例將可能不利苗栗縣長久發展,經討論再三,議會決議全案退回,要求縣政府研擬更周延的條例規定,再行提案審議。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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