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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綠能創造財源 中央盼地方政府扮積極溝通者

圖片來源:unsplash 作者:Mariana Proença

龔明鑫專訪行政院政務委員龔明鑫說,屏東地層下陷區域裝設太陽光電,每年可創造逾 47.5 億元電費收入、營業稅 2 億多,對創造地方就業及財源都有相當大助益,他希望地方政府能在與當地居民溝通上扮演更積極角色。

台灣綠能發展目前兩大主力為太陽光電及離岸風電,其中太陽光電目標在 2020 年達到 6.5 GW 裝置容量,龔明鑫接受中央社專訪表示,至去年底累計裝置容量已達 2.8 GW,加上今年預計完成的 1.5 GW,明年必須再新增 2.2 GW,「算是要滿努力的」。離岸風電則是規劃在 2025 年達到 5.7 GW 裝置容量。

為達成目標,不只中央政策推動,也需要地方積極配合,龔明鑫指出,推動綠能產業發展,不僅有助整體產業發展需求,對地方政府創造就業、財源都有相當大幫助。

龔明鑫以屏東地層下陷區域裝設 800 MW 太陽光電為例,每年可創造新台幣 47.5 億元以上電費收入,營業稅約 2 億多,縣市的營業稅收提高,有助提升獲統籌分配款比例。

若以目前發展離岸風電最有優勢的彰化縣及雲林縣為例,未來離岸風場設置完成後,預期能從彰化及雲林徵收的營業稅分別達 29 億及 7.5 億元。

此外,地方政府推動綠電發展,依綠電發電度數還能拿到電力開發協助金,龔明鑫說,兩縣去年獲發電協助金分別約 1700 萬及 100 多萬元,未來若離岸風機併聯發電,帶來發電度數與回饋金額都非常可觀。

龔明鑫並指出,為鼓勵地方政府發展離岸風電,財政部已同意在國有土地上設置風場所收取的租金,商轉後會將其中 50 %回饋給地方政府,預估彰化單租金回饋,每年就能拿到 3.3 億元,雲林則能拿到約 5000 萬元。

龔明鑫坦言,發展離岸風電受益最大的就是彰化及雲林,而在與漁民協調等工作上,因漁民主要溝通互動對象還是地方政府,也希望地方政府可以多幫忙,未來無論在創造就業或地方財政收入上,都能回饋當地居民。

政府規劃在 2025 年達到再生能源占比 20%,不僅是為提高能源自給率、能源多元化,也是為了因應國際大廠使用綠電的要求,龔明鑫說,許多民眾對綠能還有疑慮,所以他上任後先將重心放在產業園區等公有地、滯洪池、學校風雨操場等較無環保及土地疑慮的地方,「做了之後的確沒問題,又有產生利益,大家就會比較放心,也能減少協調成本」。

龔明鑫表示,目前在推動太陽光電發展上,以屏東、嘉義最積極,其中嘉義鹽灘地太陽光電專區已在上半年設置完畢,裝置容量達 70.2 MW,下半年還有另一個太陽光電廠將完成 19.9 MW 裝置設置。

屏東則已累計設置 322.5 MW 裝置容量的太陽光電,光今年 1 到 7 月就裝設 91.5 MW,龔明鑫認為,如果地方政府有心發展,中央政府就會配合,協助解決饋線、法律等問題,速度會非常快,屏東也藉此解決八八風災後災後重建、土地復育、地方就業、能源轉型等問題。

龔明鑫表示,太陽光電今年設置容量,今年上半年已完成 826.76 MW,達到今年目標 1.5 GW 的一半以上,「相對過去經驗算是超前」,今年有望超標。

離岸風電也按照規劃如火如荼進行,龔明鑫說,除示範風場海洋風電的 120 MW 規劃在今年底完成建置,預計在 2020 年完工併聯的上緯海能風場及德商達德 wpd 允能風場資金都已到位,將在 2021 年併網的沃旭風場也藉由母公司擔保,獲台灣公股行庫參與聯貸案,資金都沒問題。

若所有風場如期如質完工, 2020 年離岸風電裝置容量預估將達 808 MW。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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