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緯投控擬出售 95% 上緯新能源股權,內含海能風力發電部分股權給美商 StonePeak。由於事關政府遴選的海能風場開發,經濟部今天(31 日)就此案召開審查會後,以海能風電履約能力不得低於行政契約為前提下,有條件通過此案。
上緯投控 31 日下午發布重訊,宣布將出售旗下上緯新能源 95% 的股權給美商 StonePeak,而上緯投控除了留有 5% 股權外,也將留有一席上緯新能源的董事席次。由於經濟部遴選出來的海能風場,是由上緯新能源與澳洲麥格理資本共同以海能風電的名義申請開發,上緯新能源握有海能風電 25% 股權,此次釋股案也讓外界憂心,遴選風場能否落實建置。
基於此案屬於重大變更事項,依照行政契約需由經濟部點頭,經濟部 31 日召開審查會議,審查委員提出 3 大條件後,予以通過。
經濟部晚間說明,委員要求 StonePeak 要書面承諾在風場取得電業執照前,不得移轉上緯新能源股份,且要同意上緯投控在上緯新能源留有 1 席董事;而在上緯投控方面,在取得電業執照前,同樣不得移轉手中 5% 的上緯新能源股權,另外,海能風電也要以書面承諾上緯新能源的技術團隊服務項目不變,以確保風場穩定開發。經濟部次長曾文生說:『(原音)除了股權以外,海能跟上緯新能源還有服務的契約,這些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應該要維持,整體來講他的目標就是要讓整個履約,海能風力發電股份有限公司,這是風場的開發商,他是行政契約的乙方,這個乙方的履約能力要能夠維持。』
經濟部表示,此案涉及的相關證明文件,待確認無誤後,就會正式同意這項股權變更案。而未來如有類似案件,除了視個案情況外,也會以確保履約能力不低於契約要求的精神,作為審查原則。
(新聞資料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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