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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學藥劑染紅竹市海水川溪 水泥製品業者遭訴

圖片來源:中央社

新竹地區海水川溪去年底遭排放不明液體染紅,造成大量魚群暴斃,檢警環後續組成專案小組查緝,發現是上游鑫磊水泥製品公司化學藥劑「酚類」外洩導致污染,已將負責人起訴。

去年 12 月 16 日,新竹市環保局接獲民眾陳情,香山區海水川溪被染紅並發出惡臭,溪中有魚群大量翻肚,經竹市環保局調查發現是上游鑫磊水泥製品公司的桶槽破損,外洩的液體造成溪水污染,環保局除第一時間採樣送驗外,也依水污染防治法等規定處罰業者新台幣 250 萬元罰鍰,並報請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展開偵辦。

環保署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新竹地檢署檢察官後續組成檢警環專案小組,由環保署北區環境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刑警大隊、法務部調查局新竹調查站、新竹市警察局偵查隊與新竹市環保局等單位展開聯合查緝。

經歷 6 個月蒐證追查,發現鑫磊水泥製品公司收受不明廢液,經監測結果pH值高達 11 以上,屬於高鹼性,並含有高濃度有害物質「酚」,因此造成大量魚類翻肚,嚴重破壞環境生態,一度造成民眾恐慌。

此外,鑫磊水泥製品公司並未領有環保主管機關的清除、處理許可、違法收受廢溶劑,又因管理不當造成桶槽破裂,導致海水川溪受到嚴重污染,且耗費大量社會成本復原,新竹地檢署以最嚴格的刑法將公司負責人提起公訴,負責人將被處以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1000 萬元以下罰金。

環保署表示,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務時,應遵循相關環保法令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否則將面臨刑責、高額罰鍰或停工停業處分。

另外,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規定,事業或民眾委託清理廢棄物時,清除處理機構若沒妥善處理,事業或民眾將負連帶清理責任,環保署呼籲交付廢棄物給清理機構時,務必確認機構的合法性,切勿貪便宜,得不償失。

環保署指出,若發現有違法清除處理廢棄物、河川污染及其他環境污染情事,請立即向環保署或各地環保局提供線索,並可隨時利用環保署公害陳情專線通報,以保護生活環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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