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有民眾舉發黑心業者違法販售逾期海鮮,卻只拿到 7 萬元檢舉獎金,質疑給太少。食藥署解釋,按現行規定,各縣市政府會視吹哨者案件貢獻度不同,給予 20% 至 60% 檢舉獎金。
近年許多食安事件是靠內部員工檢舉,才讓黑心業者惡行曝光,但多名吹哨者近來頻頻向立委陳情,認為他們冒著丟工作的風險檢舉黑心業者,但檢舉獎金發放卻拖太久、給太少;去年台南市某商行員工舉發業者販售逾期海鮮食品,近日再向立委陳情,認為獎金太少。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澄清此事,食藥署副組長張馨文受訪時表示,由於多數食安事件開罰權責都在地方政府,因此食安檢舉獎金的發放也會隨各縣市規定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按照案件貢獻度不同,給予罰鍰 20 %至 60 %作為檢舉獎金,也有部分縣市額外加碼檢舉獎金。
張馨文說,根據了解,上述商行經員工檢舉黑心行徑後,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新台幣 12 萬元,台南市政府也依規定給予罰鍰 60%、約 7.2 萬元獎金。
張馨文指出,若案件涉及邊境查驗等中央主管機關管理的業務,則可依「食品安全衛生檢舉案件處理及獎勵辦法」獲得裁處實收金額的 20% 至 50% 作為檢舉獎金。
對於吹哨者質疑獎金太少,張馨文說,吹哨不單單是為了獎金,也是替社會揪出不法業者,鼓勵民眾發現食安疑慮案件時,可撥打「 1919 」全國食安專線或 1999 服務專線檢舉,共同維護食品安全。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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