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署今天公布,台灣於 4 日加入南印度洋漁業協定(SIOFA),未來台灣在印度洋延繩釣漁船捕撈的油魚可能須配額管理。
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指出,南印度洋漁業協定第 6 屆締約方會議, 7 月 1 日至 5 日在模里西斯舉行,台灣於 4 日以捕魚實體參與方身分參加會議,正式成為 SIOFA 一員。
漁業署表示,SIOFA 是台灣繼「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美洲熱帶鮪魚委員會」(IATTC)、「南太平洋區域性漁業管理組織」(SPRFMO)及「北太平洋漁業委員會」(NPFC)之後,再次有意義參與的國際漁業管理組織。
漁業署說,由於 SIOFA 未來對於魚種制定相關養護管理措施上,不排除擴增至台灣在印度洋延繩釣漁船所捕撈的油魚(Oil fish),屆時增加、減少或維持現有捕撈量,都還是未定數。台灣鮪延繩釣漁船近年油魚漁獲量約 1 萬至 1 萬 7 千公噸,產值約新台幣 5 億至 8 億元。
漁業署補充,SIOFA 旨在管轄印度洋鮪、旗及鯊類等高度洄游魚種以外物種,主要管轄物種包含「旗鯛類」(Pelagic armourhead)、「南極美露鱈」(Antarctic toothfish)、「魴魚類」(Oreos)、「橘棘鯛」(Orange roughy)和「金眼鯛」(Alfonsino)等。但以上昂貴魚種,台灣沒有相關魚法,未作捕撈,主要捕撈國為澳洲、庫克群島、歐盟及日本。
SIOFA 目前包括澳洲、庫克群島、歐盟、法國、日本、韓國、模里西斯、塞席爾及泰國等 9 個締約方,台灣為第 10 個簽署協定的參與方。
SIOFA 自 2002 年開始談判,經歷 5 次締約諮商會議, 2006 年 7 月在羅馬制定完成,於 2012 年 6 月 21 日生效; 2013 年 12 月舉行第一次締約方大會,秘書處設於法屬留尼旺(la Reunion)。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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