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獨立運動人士黃台仰和李東昇棄保潛逃近兩年後,近日對外證實已獲德國難民庇護。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天未正面回應是否會引渡兩人回港,法律專家則說,港府很難成功向德國申請引渡。
黃台仰和李東昇成為 1997 年香港主權移交中國後,首批在外國取得難民身分的公民,此事昨天引發香港政壇高度關注。
香港蘋果日報報導,香港特首林鄭月娥、律政司長鄭若驊與保安局長李家超昨天出席立法會大會時,避談事件對香港司法的影響。
報導引述持港獨立場的民族陣線發言人梁頌恆以及前銅鑼灣書店負責人林榮基表示,香港正在修訂的「逃犯條例」會催生更多政治犯。
綜合星島日報、明報報導,鄭若驊表示不會就報導作評論;對於會否申請引渡這兩人,她說警方會就追捕要通緝的疑犯,做應該做的事。
李家超也表示不評論個案。他說,棄保潛逃不屬於逃犯移交的 46 項罪行之一,但當中包括涉及暴力的罪行,執法部門會按一般做法,採取適當行動。
曾任保安局長、屬於建制派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批評德國做法是「侮辱香港法庭」。她說,德國向兩人批出難民身分,意味不信任香港法庭有公平審訊,港府應傳召德國駐港領事作嚴正交涉,並循移交逃犯機制要求德國政府移交兩人, 以捍衛香港司法制度的聲譽。
不過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德國給予黃、李兩人難民身分,港府很難成功向德國申請引渡兩人。
他說,各國對政治性質犯罪的詮釋有鬆有緊,即使表面上不是政治罪行,但被要求移交逃犯的一方,也會考慮控罪背後是否涉政治性質;若德國政府認為港府對兩人的控罪是出於政治意圖,是可以拒絕香港申請移交。
黃台仰和李東昇分別是主張港獨團體「本土民主前線」的前召集人和成員。黃台仰被視為 2016 年 2 月旺角騷亂的首腦之一,當時被捕並獲得保釋。 2017 年 9 月他以參加在德國舉辦的學術活動為由離境,隨後與李東昇潛逃在外。
旺角騷亂原本是官方取締無照攤販引發的警民衝突。 2014 年底,香港曾發生爭取民主普選的「占中中環運動」,旺角騷亂被視為是年輕人對政治或社會現狀發洩不滿的延續。
黃台仰在此案中被控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煽惑暴動共 3 項罪名,李東昇則被控暴動罪及襲警罪。
紐約時報和英國金融時報報導,兩人去年 5 月就已獲得德國難民庇護,選擇現在公布,是要引起外界關注六四事件 30 週年及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指若相關修訂獲通過,他可能被引渡至中國受審。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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