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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法修法 立委憂教師不適任定義被擴大解讀

圖片來源:中央社

立法院教委會今天審教師法修正草案,民進黨立委蘇巧慧擔心不適任教師定義如訂太細,輕微情節都可能變解聘理由,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也擔心教師不適任定義被擴大解讀。

行政院日前提出「教師法」修正草案,希望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進行教師法修正草案詢答與審查。

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巧慧指出,根據現行狀況,教師如果因限期未升等而不被學校續聘,沒有任何保障,教師法修法將限期未升等納入資遣條件,雖然原意是希望保障教師權益,但實務上卻可能因此變成明確規範,反而對教師不利。

蘇巧慧提到,家長都希望不適任教師的定義更明確,但如果劃分情節太細,輕微情節可能都會變成教師被解聘的理由,這也是教師團體不樂見的理由;而修正條文將教評會組成納入校外專家學者,如果範圍太廣闊,外界會質疑校長可以操控,如果採用人才庫名單,又似乎變成一種限縮,希望逐條審查前一一討論爭議。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修正條文納入教師限期未升等,原本是要維護教師權益,希望比現況更好,如果好意被拿來行政濫用是萬萬不可,因此對整個機制的設計會更深入討論。

至於在教師解聘、停聘的態樣上,潘文忠說,如果有容易引發誤解的用詞,以及教評會組成是否會因為行政權擴張而造成影響,在審查修正條文時都可以審慎討論。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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