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雇傭勞動部表示,每週 52 小時工時制的過渡緩衝期已在 3 月 31 日結束,今天起讓員工超時工作的公司將依法遭到處罰。
南韓「中央日報」今天指出,對於違反每週 52 小時工時制的企業單位,雇傭勞動部將對業主處以 2 年以下的徒刑或 2000 萬韓元(約合新台幣 53.38 萬元)以下的罰款。
南韓政府從去年 7 月 1 日起,針對員工人數在 300 人以上的 3 千 600 餘家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率先實施每週 52 小時工時制。
報導指出,部分單位以準備不足為由,要求政府推遲實施該制度,政府最終決定設過渡緩衝期讓這些企業充分適應新勞動制度。過渡期已於昨天結束,今天起正式實施每週 52 小時工時制。
雇傭勞動部計畫從 5 月 1 日至 6 月 15 日對 3000 家企業事業單位和公共機構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抽檢,進一步推廣每週 52 小時工時制。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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