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國藝人范冰冰因逃漏稅被重罰後,官方要求影視從業人員年底前自查自糾補繳稅款,媒體報導,近 3 個月的時間裡,已申報稅款 117.47 億元(約新台幣 528.62 億元),已入庫 115.53 億元。
這波自查自糾的規範,生效日是去年 10 月初,也就是范冰冰被江蘇省稅務局要求補繳稅款和罰款共約 8.84 億元時,截止日是同年 12 月 31 日。這段期間補繳稅款的影視企業及相關從業人員,可免行政處罰。
新華社報導,這 3 個月規範補稅的期間,相關部門對重點影視企業和從業人員,「採取點對點、面對面方式,貼近需求輔導稅收政策」。知名影視人物疑似被當局主動盯上追稅。
報導說,目前自查自糾階段已經結束,規範工作轉入「督促糾正」階段,將「有針對性地」督促提醒自查自糾落實不到位並且稅收風險較高的小部分納稅人。對經稅務機關提醒後自我糾正的,可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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