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晶片供應商高通公司今天表示,已遵照德國法院命令,繳交 13.4 億歐元保證金,以確保蘋果公司iPhone部分機型不得在德國銷售。
德國慕尼黑法院上月 20 日作出對高通(Qualcomm)有利判決,但同時要求高通繳交一筆保證金,以讓部份 iPhone 機款在德國的銷售禁令能立即生效。
高通今天表示,公司已存放總額達 13.4 億歐元(新台幣 469.4 億元)的擔保債券作為保證金。
德法院之所以要求如此高額保證金,是假設蘋果公司上訴後原判遭到推翻,而原判禁止銷售令所造成的蘋果營收損失,將以這筆保證金來償付。
德法院發言人表示,由於此案已不在其職權範圍,因此無法證實高通繳交這筆款項。
蘋果公司發言人對法新社表示,對慕尼黑法院判決「感到失望」,將提出上訴。
他說,所有 iPhone 機型仍可由德國各地 4300 個地點的第 3 方電信業者和經銷商提供給消費者。「上訴期間,蘋果在德國的 15 家直營專賣店將不會販售 iPhone 7 和 iPhone 8 機型。」
然而,高通在聲明中堅持表示,法院已「下令蘋果從德國的第 3 方經銷商處,召回有侵權嫌疑的 iPhone」。
過去近兩年雙方打起專利權訴訟戰的原因在於,高通指控蘋果使用大量專利技術,卻沒支付合理的專利權費用給予高通,蘋果則指控高通採取非法手段維持在數據機晶片的壟斷地位。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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