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考慮以 10 年時間處理農地上違規工廠,農委會今天表示,行政院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還在進行中,農委會關注的是農地不要因此再流失,且要降低污染。
依據「工廠管理輔導法」登記的臨時工廠,接受輔導改善的 10 年期限內免受罰,但期限將於 2020 年屆滿。曾提案主張延長期限的民進黨立委林岱樺今天在立法院再次質詢,行政院長賴清德回覆時提及「我們要用 10 年的時間把這個過程合法化」。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蔡昇甫表示,之前行政院已召集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環保署召開研商會議,目前還在研議中,尚無行政院的修法草案,行政院有指示,若處理方式拍板定案,由經濟部統一對外說明。
關於進程,他說,農委會已就農地上的違規工廠完成盤點,總面積 1.3 萬多公頃,座落位置也已公布;接著由經濟部督導地方政府針對這些工廠進行清查,了解產業別、污染程度、規模、家數等,以利108年作為修正「工廠管理輔導法」的依據。
他重申,農委會的立場是農地不要再因為違規工廠流失,早期違規工廠周遭的污染程度要降低。
針對集中樣態的違規工廠,可能採行新訂都市計畫方式,訂定公共設施、污染防治、消防設施等規範,引導工廠進駐取得符合法規的作法,計畫外零星違規工廠也遷入。農委會表示,若定案,經濟部會對外說明,農委會關注的是對農地傷害最小、不污染。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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