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修正後,除了國營事業及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其他公司需申報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資訊申報平台,將在 11 月 1 日受理首次申報工作。
立法院今年通過公司法相關修正,其中,為了因應國際洗錢防制,要求除了國營事業跟股票公開發行公司外,所有公司都要申報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經濟部擔心新法剛上路,可能多數企業不太知道如何申報,因此,規劃首次申報時間從 11 月 1 日到 2019 年 1 月 31 日,為期長達 3 個月時間,藉此給公司足夠時間申報。
經濟部商業司第四科科長蔡群儀今天表示,已指定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建置及營運「公司負責人及主要股東資訊申報平台」,這個平台有重要訊息公告區、申報操作教學影片、Q&A 及客服諮詢專線,提供豐富的資訊,公司也可透過這個平台完成所有申報作業。
蔡群儀指出,為了便利線上申報時的身分識別及快速完成首次公司資料申報作業,公司申報時除了可使用傳統需插卡的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外,經濟部協調衛福部健保署配合提供不需插卡,直接以健保卡卡號就能辨識申報人身分方式,省去申報人安裝讀卡機的麻煩。
同時,整合及利用經濟部現有公司登記及財政部稅務資料,將已有的相關欄位資訊先匯入申報平台做為初始資料,公司只需上平台去確認或更新或補填資料即可,不必逐筆輸入資料。
蔡群儀表示,公司的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股份或出資額超過一成的股東,都需申報包括姓名或法人名稱、國籍、出生年月日或法人設立登記年月日、身分證明文件號碼、持股數或出資額等資料,完成申報後,假使公司有變動,公司要在變動後 15 天內完成「變動申報」。
此外,2020 年起,每年 3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要完成「年度申報」,將前一年度截至 12 月底的資料申報,不過在當年度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之間,如果資料有變動而且公司也在 15 天內完成「變動申報」,則已經是最新的資料,公司就不用再作「年度申報」。
經濟部為了讓公司能更清楚瞭解申報操作流程,將跟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從 10 月 15 日起,分別在台中、花東、台南、台北、桃園、高雄舉辦共 7 場巡迴宣導說明會,親自教導公司如何線上申報,無法親自參加的公司負責人也可在申報平台首頁觀看說明會錄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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