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工商部正式對特定進口肥料實施防衛措施,台灣業者表示,台灣生產產品多已排除在本措施適用範圍外,且最終課徵稅率較先前臨時防衛稅率更低,預估影響有限,仍有待觀察。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越南工商部自 3 月 7 日正式對特定進口肥料實施防衛措施,至 2019 年 3 月 6 日為止,將針對 DAP(磷酸二銨)及 MAP(磷酸一銨)肥料產品,課徵每公噸 112 萬 8531 越南盾(約新台幣 1591 元)防衛稅,2019 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3 月 6 日則將課徵每公噸 107 萬 2104 越南盾(約新台幣 1511 元)防衛稅。
產業界人士表示,本次涉案產品以低階單質肥料為主,台灣生產產品為複合肥料,多已排除在適用範圍之外,且本案最終課徵稅率低於先前課徵的臨時防衛稅率,預估對台灣相關業者影響有限,但仍需持續觀察實際影響。
根據越南競爭管理局統計,台灣自 2013 至 2016 年調查期間,出口至越南的涉案產品總量約 109 萬公噸,在整體涉案產品進口總量占比約為 0.18%。
越南工商部去年 5 月對進口肥料展開防衛措施調查,並於同年8月公布初步調查結果,自去年 8 月 19 日至今年 3 月 6 日對特定進口肥料課徵每公噸 185 萬 5790 越南盾(約新台幣 2616 元)臨時防衛稅。最終調查結果中,越南工商部決定調降防衛稅率,已繳納臨時防衛稅率的廠商也可申請退稅。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