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爭議,教育部長葉俊榮日前要求回到遴選會第 4 次會議的 5 位候選人角逐階段,重新投票。台大今天證實已收到公文,將討論如何處理。
教育部 4 月 27 日以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駁回台大校長遴選結果,要求回到候選人「初審」階段,但遭台大拒絕,提起訴願而延宕至今。教育部長葉俊榮 9 月 12 日提出新方案,要求回到 1 月 5 日的遴選會第 4 次會議、5 位候選人角逐的階段,重新投票。
台大內部人士透露,教育部發函要求台大重啟校長遴選程序的公文,今天已送達台大,這份函文與葉俊榮在要求台大重啟遴選的記者會上的書面聲明內容相符。
台灣大學主任秘書李心予受訪時證實,今天已經收到公文,校方會再討論如何處理,現在還不便多談。
不願具名的台大遴選委員認為,教育部函文以監察院糾正案認定遴選有未利益揭露及校長候選人向教育部陳情為由,要求台大遴選會重新開會遴選,在遴選前應該先議決蔡明興委員的遴選資格或是否應該予以迴避。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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