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宣布,環境保護稅將於 4 月 1 日開徵,全中國各地稅務機關共識別認定環保稅納稅人 26 萬多戶。
綜合經濟參考報和中國經濟日報報導,環境保護費改稅後,徵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環保部門配合,將開啟「企業申報、稅務徵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徵管模式。
中國國家稅務總局 27 日舉行 2018 年第一季稅收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稅務總局財產和行為稅司副司長孫群介紹開徵環境保護稅相關準備工作。
環境保護稅法以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汙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納稅人。徵稅對象是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 4 類應稅汙染物。
計稅依據則是應稅汙染物的排放量。其中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按照排放量折合的汙染當量數確定;固體廢物按照固體廢物排放量確定;噪聲按照超過中國國家規定標準的分貝數確定。
環境保護稅法於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國施行近 40 年的排汙收費制度退出歷史舞台。
孫群表示,依照稅法規定,環保稅是按季申報,因此,4 月 1 日是環保稅的首個徵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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