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莊姓男子受人委託,指示友人劉男、胡男 2 人,持刀殺害林男,今年 10 月間劉男趁林男要載女兒上學時持刀砍殺,經林男抵抗才逃死;檢方偵辦後,依殺人未遂起訴莊男等 3 人。
依據檢方起訴書指出, 21 歲莊男、 20 歲劉男、 24 歲胡男 3 人為朋友關係,與被害人林男互不相識,林男則與他人有不詳糾紛。
西元 2024 年 10 月間,莊男收受不詳代價,並聽從 1 名男子指示(檢警另案追緝),出面以新台幣 40 萬元代價,指示劉男、胡男 2 人,持刀前往林男住處將林男殺害,並先交付 10 萬元作為前金。
同年月 29 日上午 5 時 49 分,劉男與胡男搭乘不知情陳男駕駛白牌車,前往林男位於台中沙鹿區住處外,待林男於同日上午 6 時 46 分開啟鐵門、準備載女兒上學時,由劉男持開山長刀朝林男正面揮砍,幸林男舉起手阻擋,而未砍到頭部、胸部等重要部位,但仍受有多處開放性傷口。
林男強力阻止後,劉男才罷手,警消獲報到場處理,將林男送醫急救倖免於死。警方循線於同日下午,陸續逮捕劉男等 3 人;案經檢方偵辦後,依據證人證詞、驗傷報告、現場監視器影像等證據,今天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莊男等 3 人起訴,經移審台中地院,法院裁定 3 人接續羈押。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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