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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豪專欄》他們領到的是「獎狀」,還是「獎狀(稿)」?

圖片來源:取自 張之豪 臉書
他們領到的是「獎狀」,還是「獎狀(稿)」?
文學創作,杯水車薪,台上三分鐘,台下十年功。
能參加地方的文學競賽,都已經讓人鼓勵。
恭喜這次得到基隆海洋文學獎的 24 位得獎者。
只可惜,今天下午兩點,在基隆市文化中心的頒獎典禮,受獎人上台,被頒發的「獎狀」上面,寫的是「(稿)」。
對其他人來說,這個錯誤很普通,沒什麼了不起。
但對文學創作者來說,字字珠璣,這種錯誤,就是不尊重。
謝國樑市長,螺絲鬆了嗎?
不。
我覺得連車輪都掉了。
2024/12/8 19:07 補充說明:
  1. 本文是在今天傍晚 17:50 左右發佈
  2. 基隆市政府於 18:37 發佈道歉聲明
  3. 頒獎典禮於今天 14:00 舉辦
  4. 現場基隆市府工作人員無人發現
  5. 是受獎者拿到後對主辦單位反映
  6. 市府才於現場匆匆對受獎人收回
  7. 所以基市府現場發現是「現場被發現」
  8. 市府道歉聲明附於本文留言處
圖片來源:取自 張之豪 臉書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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