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載,檢方查出沈慶京曾送給柯文哲一幅「價值不菲」的字畫,目前下落不明。
而這幅字畫,就是我在今年 10 月底揭露,沈慶京在 2018 年 9 月 21 日送給柯文哲的紀念字畫。
柯文哲收禮沒有問題,但是要在符合廉政規範下的前提,才能收。
根據規定,官員個人受贈財物,如果財物市價是在 200 元以上,或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原則上受贈財物要拒絕或退回,但退回有困難的話,必須在受贈日起 3 日內交給政風機構處理。
柯文哲與沈慶京的利害關係不言而諭,其收受的字畫,基本上市價一定超過 200 元,但柯文哲:
- 沒有拒絕收受或退回字畫
- 沒有繳交給政風機關
- 沒有確實廉政登錄
就柯文哲的廉政登錄資料,該字畫是在「企業演講」的場合收受的,但企業演講內容是什麼?去哪個企業演講?跟沈慶京有沒有私下講什麼?這些,柯文哲都沒有登錄詳註。
可見廉政登錄的機制形同具文、一點用都沒有,但我今年 11 月對北市府政風處提出質詢,要求加強廉政登錄對政務官、事務官尤其市府主管的獎懲機制後,時至今日仍未見政風處研議進度。
現任政風處長林炤宏,也是柯文哲市府時期政風處的副處長,在他任內,柯文哲屢屢與財團會面,政風處卻無法發揮任何管制作用,根本就跟廉政登錄一樣是做做樣子而已!
全國的公務機關都應以柯文哲案為戒,也希望北市府儘速檢討廉政登錄倫理規範,否則柯文哲 2.0、3.0 只會一再出現。
原文出自顏若芳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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