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方法院 16 日審理新竹縣天坑案,共有 3 名涉犯教唆偽證等罪的被告到場,其中豐邑機構黃姓副總經理不認罪,辯稱坍塌案應為工程部門責任;另 2 人均認罪盼法官從輕量刑。
新竹地檢署 7 月 17 日發布新聞資料指出,豐邑機構涉偷工減料導致天坑危及民眾安全,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背棄職責圖利護航豐邑機構,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從重量刑及沒收犯罪所得共新台幣 2.5 億餘元,並對楊文科等 12 人起訴。
新竹地方法院 16 日上午 9 時 30 分,針對此案被告的豐邑機構黃姓副總經理、法務部李姓協理、外包商的陳姓技師與洪姓技師等 4 人,召開案件準備程序庭,其中洪姓技師未到。
黃姓副總經理向法官表示,她雖擔任負責人不過實際上只是掛名,屬激勵員工角色,並沒有實際參與決策,此次坍塌案應為工程部門的責任,與她無關。
黃姓副總經理說,她雖看過相關工作會報,但對於會報內容並沒有太過在意,且她向來秉持與人為善,對於檢方將她列為「同謀共同正犯」,實在感到很冤枉。
豐邑機構法務部李姓協理表示,他坦承認罪並請求減刑,因豐邑機構工務部劉姓協理找他協助才給予諮詢,並非為個人利益,而他的妻子患有極重度身心障礙,需仰賴他照顧,盼法官憐憫,予以減刑,若減刑有附帶條件也願意接受。
豐邑外包商天翔工程顧問公司陳姓結構技師說,他坦承犯罪,是因一時思慮不周,才會犯下過錯,也請求法官看在他誠心悔過,予以減刑。
對此,豐邑機構透過文字表示,尊重司法程序,並全力配合調查,豐邑機構期盼司法能查明真相,全力捍衛清白。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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