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廖先翔父親廖正良被控涉竊佔國有地經營停車場。士檢認為,停車場使用的 13 筆地號未在國有地上,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另涉竊佔4筆地號土地部分,仍另案偵辦中。
本案起於,今年大選期間,媒體揭露廖先翔父親廖正良在新北市汐止區茄苳路、新台五路等地違規經營停車場,涉及違法侵佔國有地,引發爭議。
廖先翔當時透過聲明指出,停車場土地為父親向地主合法承租作為停車場經營,承租土地一旁為國有地,並未與承租土地有實體格柵區分。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認為,廖正良無合法使用權,涉嫌自民國 110 年3月間,以鋪設擋土石塊、瀝青路面的方式於國有地上經營停車場,因此對其提告刑法竊佔罪;此外,士林地檢署於媒體揭露後,隨即主動簽分他案偵辦。
今年1月間、4月間,士檢檢察官指揮檢察事務官會同國產署、廖正良及汐止地政事務所人員履勘茄苳路與新台五路停車場,並經複丈後,查明廖正良設置的停車場使用了 13 筆地號土地。
檢察官認為,廖正良使用的 13 筆地號土地並未在國有地上,認定罪嫌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廖正良另涉竊佔汐止水源段4筆地號土地部分,由於仍有疑慮,仍另案偵辦中。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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