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我跟先生剛有了一個孩子。我們是雙薪家庭,但是他希望我離職,全心照顧這個家庭,他說,他會養我。我很喜歡現在的工作,而且我問他,養我的意思是什麼?他說,他會負責家裡的開銷,而且給我零用錢,請問,我該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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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姐妹,當男人說我養你,他對這件事的想像,跟你是完全不一樣的。你不妨想像一下,你現在換了工作,這份新工作,是負責照顧孩子,還有家裡的所有工作與雜事,董事長是你老公,婆婆是集團總裁,你會想要多少薪水?
等等,應該不是你先生給你家裡的開銷,讓你當過路財神,你要負責把他的錢繳納給別人,每天負責跑腿、記帳、付錢,還要打掃家裡、洗衣做飯、24 小時保姆,然後,你一個月「或許」,我是說或許,因為你不一定拿得到,從先生的提款卡「挪用」5000 元,折合每天可以拿到 150 元,連星巴克的拿鐵都買不起。應該不是這樣吧?
而且,你拿他 5000 元,離婚的時候他會說你侵占他的薪水,真的有男人告過,一點也不誇張!
你要的應該是,一個月薪水至少 10 萬元,才能讓你有可能考慮,只是考慮,當 24 小時的保姆、做所有的家事、當快遞、記帳小妹,還要不時的被先生嫌棄,你做得不好、你拿我的錢,當米蟲不辦事,再累晚上也要記得洗香香,因為我想要。
不,聽完我的描述,你可能覺得 10 萬都太少。畢竟以前說的不是這種以後,快樂不該變得像彩虹,都要讓大雨淋過,才短暫擁有。以前要的不是這種以後,感動被生活輾過,愛情,就磨成了寂寞。
不然你問問在這個版上的所有姐妹,他們會怎麼選擇?
根據每天都在離婚的經驗,我可以負責任的跟你說,「我養你」這三個字,就像泡麵包裝上的「圖片僅供參考」一樣,打開泡麵以後內容物絕非如此。一開始的時候,還是「愛,我養你!」,相安無事幾個春天以後,就會變成「哎,我養你!」,最後就會變成「X!我養你(這條狗)」有時候甚至不需要幾年,可以幾個月就豬羊變色。
為什麼?
因為大部分男人付這筆錢,是希望你可以包辦所有的家裡開銷,包括你自己的,不是要讓你當貴婦,每天喝下午茶、逛書店、學插花。所以,養你了以後,家裡長輩你得顧、小孩你得養、大小事情都要包辦,一開始還不用收據,後來就要憑發票領錢,比對獎 200 元還麻煩。最後,所剩無幾的一點錢,還會要你省著點花,最後淪落到在小七買杯咖啡或拿鐵,都得一再猶豫,在麥噹噹買支蛋捲冰淇淋或是山茶花甜筒,都得考慮再三。
「你這個薪水小偷!你對這個家有貢獻嗎?憑甚麼拿這麼多錢?」接下來就是這句話了。可是,不對啊!一開始不是「寶貝,我養你」嗎?而且至少我有包辦了全家的業務,怎麼會最後變成是家裡的嫌惡設施?原因當然是,你做的所有家務都是應該的,憑甚麼拿錢?既然你做的都是應該的,當然就是對這個家沒有貢獻。在他的眼裡,他賺錢很辛苦,你每天在家就是當貴婦。根本不會想到家裡怎麼自動會乾淨、小孩自動會吃飽、碗盤自動會清潔、衣服自動會折好。
一旦接受了我養你,等於接受了無止盡的家務勞動,而且喪失與外界接觸的管道。自己沉溺在「沒有升遷、看人臉色、拿人手短、沒有尊嚴」的環境,而且逐漸喪失生活技能,幹嘛做這種事呢?往後人家外遇,還會虧你說,你是我養的(狗),憑甚麼抱怨?
最後,哪天人家要離婚,錢又全部由交給媽媽保管藏起來,你還剩下些什麼?只剩下兩滴冰凍的淚水,一滴化成酒,添一分自醉,一滴沉落於,歲月的潮水。一顆化頑石拒絕傷悲,一顆化絕情,靜候輪迴。
所以,如果有男人講了這句話,當然有可能是愛你的,但是不妨可以禮貌的說聲謝謝不用了,然後輕描淡寫的說,「欸,老公, 2024 的 SK2 耶誕限定禮盒有包括 Pitera 緊緻嫩肌套裝,可以清潔保濕抗老化,新光三越優惠價是 2691 元,我可能想買個幾套,還要養嗎?」
每個成年人,都該有自己的收入與工作,微薄也無所謂,至少不偷不搶,自食其力。況且,當你覺得有人要養你,請先確認好包裝內容物。否則,離職容易,回去難,有天人家罵我們是一條靠他養的狗,想要回職場,可沒這麼容易。
孩子的成長不能等?老公可以等,你卻不能等?憑什麼你離職,他「養」你?照顧孩子,是父母的天職,但不是女人的天職啊!
最後請記得,習慣依賴別人的人,就得承擔哭泣的風險。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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