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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便當店疑食安中毒 46人就醫20人為高醫學生

高雄市三民區某便當店疑發生食安事件,衛生局24日接獲醫院通報隨即派員到便當店稽查,經查業者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但發現垃圾桶未加蓋、從業人員未體檢、未張貼洗手掛圖及未有常規病媒防治作業等。(高雄市衛生局提供)圖片來源:中央社

高雄市三民區某便當店疑食安事件,衛生局 24 日接獲醫院通報,有 3 人在前一天食用便當後出現嘔吐、腹瀉、發燒等症狀,累計至 25 日有 46 人就醫,其中有 20 人為高醫學生。

依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業者 23 日中午供餐數 410 份,稽查期間至 25 日仍陸續接多家醫院通報。截至目前食用當日便當出現不適症狀計 60 人(含高雄醫學大學學生 29 人),就醫人數累計 46 人(其中高醫學生 20 人),就醫後住院人數7人、急診待床 1 人。

衛生局今天新聞稿表示,有 3 人 23 日中午購買三民區這

這家便當店便當食用後出現嘔吐、腹瀉、發燒、頭痛等症狀。衛生局隨即派員現場稽查,經查業者有投保產品責任險,但垃圾桶未加蓋、從業人員未體檢、未張貼洗手掛圖、冰箱溫度記錄表、未有常規病媒防治作業。

衛生局已飭令業者 30 日前完成限期改善,複查合格才能復工;由於現場已無當日食餘檢體,人員採集同製程可疑食品及環境進行採檢檢體共 5 件檢驗致病原,並針對廚工及就醫民眾採檢人體檢體 12 件檢驗中。

衛生局食品衛生科表示,為落實風險管理及損害控管預防性措施,業者 24 日至 30 日停業期間徹底清消改善,並由衛生所衛教督導環境清消、關懷衛教發病個案。復工前須經衛生局複查合格,如未改善完成,依「食安法」第8條和第 44 條處 6 萬到 2 億罰鍰。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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