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檢偵辦光電弊案, 22 日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等 32 處所,帶回 34 人偵訊,昨天清晨聲押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等 5 人,台南地院昨晚召開羈押庭,今天凌晨裁定罪證不足,駁回聲請。
台南地檢署 22 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部機動工作站、台南市調查處等專案小組,搜索台鹽綠能公司營業處所等 32 處,扣押相關證物,並帶回被告 19 人、證人 15 人,連夜偵訊。
南檢昨天清晨認定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郭姓前副總經理、及鴻暉國際公司蘇姓負責人、晁暘開發公司戴姓負責人等 5 人涉犯證劵交易法特別背信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犯嫌重大,有串供、滅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另外,台鹽綠能、鴻暉國際、晁暘開發等公司被告員工中,戴姓被告以新台幣 30 萬元交保,2 名張姓被告、伍姓被告各以 20 萬元交保,陳姓被告、賴姓被告各以 10 萬元交保。其餘被告及證人請回。
台南地院昨晚 6 時 30 分召開羈押庭,歷經 10 小時,今天凌晨 4 時 30 分駁回南檢聲請,陳啟昱等 5 人當庭釋放,南檢若不服裁定,可提起抗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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