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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豪專欄》還基隆市環保局一個公道,但切莫放過基隆市政府的責任

圖片來源:取自 張之豪 臉書
我們在談論「有沒有清水溝?」的問題以前,我們必須把這個問題分成兩個部分。
環保局有沒有去清?有,有清淤。
但是,基隆市環保局,只負責清一部份基隆市道路(底下的排水道)。
基隆市的道路分成兩種:4 米以上的道路,跟 4 米以下的道路。
簡單講,就是大路跟小路。
大條的路,4 米以上的道路,環保局都有確實去清,而且甚至都有做紀錄,而且挖出來的淤泥,還會去秤重,我們到底清了多少出來,這些都是有的。
但是,因為大條的路有清,但是小條的路卻沒有、不見得算有清。
小條的路是區公所在管的,區公所管的話,以前林右昌時代,會每三個月,會做一次考核,這個考核就是說,每三個月請區公所這邊通報,一條道路,我們請外包廠商去清,以前有這樣子的考核。
但是謝國樑上任之後,這個考核就取消了。取消之後就不確定知道說,到底區公所現在,在列管有哪些道路,有哪些道路有在清,有哪些沒有在清。
4 米以下的道路,現在基本上,就連市政府,有可能現在都焦頭爛額,在找到底哪裡有清,哪裡沒清。
但是基隆市大概有一半的道路,是 4 米以上,有一半的道路,是 4 米以下。
所以你只能確定說,這一些大條的路有清,這個是確定的,環保局的人員也都很辛苦、很辛勞,一路以來都有在做,這個我們做議員,我們都知道,他們確實有在做這些事。
謝市長就是用這一個,環保局有在確實做的數據,出來說「你看,我們都有清」。
但問題是,你能證明的只有一半。
剩下的,4 米以下的這些道路,也就是,大部份居民會住的地方,因為基隆 90% 以上都是山坡,這些邊坡,這些山坡,甚至是學校,國中、小學,很多都是在山坡上面的學校。這些都是 4 米以下的道路,你看,為什麼法院前面會淹?不是法院前面條路,本身通水不良。而是法院後面所有的,這些山的水都排不掉,所以就通通沖下來。
你說你是崇右科大這些,這就是 4 米以下的,這些都是 4 米以下的道路。因為他們的排水不及,所以說原本的下水道的設計,是可以承受這些時雨量。但問題是,如果只有大條路可以承受得了,其他小條的路,在山上的、邊坡的、巷弄裡面的,全部統統都支撐不住的話,你自然,水都往大陸上面灌,那你再大的時雨量(承受度),你都支撐不了所有其他這些 4 米以下的道路灌過來的水。

圖片來源:取自 張之豪 臉書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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