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颱山陀兒在巴士海峽滯留,讓民眾賺到多天的颱風假,還是無風無雨的颱風假。有些民眾樂翻,但也有企業罵翻。做決策的縣市長很難兩邊討好。
颱風假常放錯的原因簡單:大自然充滿變數,颱風的路徑無法精準預測。若縣市長要提早做決策,出錯難免。若要等路徑確定後再做決策,又會兵荒馬亂。
在不確定性高的情況下,縣市長寧可放錯假,也不願讓民眾冒著風雨上班。萬一有人在颱風天上班發生意外,堅持不放假的縣市長會吃不完兜著走。
除了安全考量之外,縣市長常放錯颱風假還有結構性的理由,我分析如下:
放不放颱風假,本質上是一個經濟決策,會造成財富的重分配。颱風假爽到上班族,但放假的成本卻由雇主單方承擔(雖有部份例外)。
放颱風假涉及僱傭雙方的財富重分配,但決策者卻是政治人物,也就是縣市首長。把經濟決策交給第三方的政治人物,不出錯才怪!
縣市首長考慮的是選票,特別是成本由別人負擔的選票。颱風假的成本由雇主承擔,但雇主的票不多。颱風假爽到上班族,而上班族的票很多。
如果該放的颱風假沒放,受益的是少數雇主,受害的是廣大的上班族。反之,不該放的颱風假放了,受害的是少數雇主,爽到的卻是廣大的上班族。
基於選票考量,縣市長會放寬颱風假的標準,刻意討好上班族。問題是,錯放一天颱風假,牽涉幾百億的生產力損失,何況意外的颱風假對上班族也無多大的用途。
要解決放錯颱風假的問題,先要解決根本的結構性問題。我建議颱風假的成本由勞資輪流承擔:
若以年為單位,第一天颱風假雇主照付薪水;第二天颱風假員工不支薪;第三天颱風假雇主照付薪水;第四天颱風假員工不支薪⋯⋯。
這個建議符合公平原則:颱風是天災,僱傭雙方都沒有錯。因此,無法開工的成本不應只有雇主承擔,員工也要承擔一半。
只要僱傭輪流承擔颱風假的成本,縣市首長的決策就可回歸根本,也就是安全的考量,因爲放錯颱風假未必有選票效益,受害的也可能是廣大的上班族。
颱風假應該怎麼放?以上就是我的分析。
原文出自翁達瑞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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