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男子去年 4 月朝鄰居父子灑汽油,還拿噴火器準備點火,被依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處 8 年刑期, 11 月又無故爬上鄰居屋頂,法院近日依犯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 30 日。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詹姓男子因與鄰居有嫌隙而心生不滿,去年 4 月趁鄰居父子要外出時,不僅朝父子灑汽油,還持噴火器轉動開關,幸好被推倒在地才沒點火成功。
不過,父子分別受有左側眼表層角膜炎及疑似吸入有機溶劑氣體等傷害,詹男遭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未遂罪處有期徒刑 8 年,可上訴。
詹男去年 11 月半夜 2 時許又從自家頂樓架設梯子,爬越至這名鄰居住家屋頂,逗留超過 1 小時才離去,鄰居得知後報案。
詹男否認無故侵入鄰居住宅,辯稱他要巡視水塔漏水,量測自己要加蓋鐵皮屋的長度。
法官認為,被告所涉殺人未遂已遭判刑,告訴人不可能同意被告進入其居住範圍,且被告在夜深人靜、光線不足情況下,巡視水塔或量測要加蓋的鐵皮屋長度顯不可採,依犯無故侵入住宅罪處拘役 30 日,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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