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藍姓男子半年前因酒駕遭吊扣機車車牌,他上網購買同車號壓克力製成假車牌使用,警方日前巡邏發現攔下,除依法開出罰單,也將他依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嫌送辦。
台中市警察局第三分局今天表示,警方 17 日執行取締酒駕勤務,行經南區大慶街時,發現有輛機車疑逆向超車便準備上前攔查,但警方接近對方車輛時,才發現車牌由壓克力製成,便攔下 21 歲藍男盤查。
藍男向警方表示,他半年前因酒後駕車遭吊扣機車車牌,因工作及生活上都仰賴機車,「沒有車就活不下去」,他上網購買與原車牌號碼相同的壓克力車牌懸掛,原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仍遭員警發現攔下。
警方除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規定,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行駛開罰,可處新台幣 3600 元以上、1 萬 800 元以下罰鍰,警方也依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藍男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警方提醒,車牌屬行車許可憑證,兼具公文書性質,屬「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