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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子嘉指陳時中採購疫苗貪污 一審判賠300萬元

圖片來源:中央社

媒體人吳子嘉指稱政府採購 BNT 疫苗貪污,行政院政務委員、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 1000 萬元。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 300 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於去年 5 月 20 日在網路直播節目中,提及「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後來把這個合約變成封存 30 年不准看……,就是白白貪污的將近 30 億台幣」等言論。

陳時中認為吳子嘉散播不實言論,到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向吳子嘉求償新台幣 1000 萬元。

北院指出,吳子嘉在 Youtube 網站發表的言論,指稱陳時中在 BNT 疫苗採購過程中有民進黨立法委員吳秉睿、信東製藥公司介入,衛福部因此匯出定金 5000 萬美元,以及疫苗採購價格與實際上有總計1億美元價差,故陳時中、前行政院長蘇貞昌等人在此疫苗採購過程中有貪污或貪污未遂情事。

北院表示,吳子嘉的言論性質為事實性言論,固然是基於監督政府目的,對於疫苗採購此具有重大公益事項所為發言,應受言論自由保障。但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障衝突,吳子嘉仍然必須證明與事實相符,或經過合理查證後,才不具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

北院指出,經過證據調查,吳子嘉言論與客觀事實不符,且吳子嘉在發表言論前也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故對於侵害原告名譽權的結果,不能阻卻違法。

北院認為,吳子嘉應對陳時中所受名譽權侵害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審酌兩造的身分、地位、經濟能力、加害程度等一切情狀,判決吳子嘉應賠償陳時中 300 萬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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