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可諱言,票票嚴重不等值與身為中央民代卻地域性太濃烈,是區域立委最為人詬病之處;共同的解決之道,就是選區的重新劃分。當然,再搭配區域、不分區與原住民立委名額的適度減少,相對增加立委的代表性,就可以形成完美的國會第一步改革!
以美國為例:同樣的中央級民意代表,人口台灣十四倍多的美國,其聯邦眾議院共計四三五席(另外有五個島嶼地區與華盛頓特區各有一名無投票權的眾議院代表),每個席位約代表七十一萬人,最大與最小選區之選舉人數約為二比一。
反觀台灣,區域立委劃分成七十三選區,每個席位代表不到卅一點三萬人,代表性是脆弱的!最大新北市第一選區與最小連江縣選區之選舉人數,約為卅八比一,票票不等值是誇張嚴重的!
所以,如果同意立委背後代表的人數愈多愈有民意的底氣,又要避免寡頭壟斷,上上策是立委人數減半,由現行一一三席減為五十七席──其中,區域立委人數由七十三減為卅八(每個席次約代表六十萬人);為尊重為數約五十九萬的原住民,立委給予二席保障名額;本來用意是留給弱勢族群、團體與專業人士,結果卻難免淪為政治酬庸的不分區,由現行卅四人減為十七人。
退一步講,即使立委總量要維持現有的一一三席,為矯正嚴重的票票不等值現狀,也讓立委有更具跳脫地域的代表性(立委不是地方民代而是中央民代,立委的職責有哪裡寫包含地方服務的?),選區的重新劃分(且由小選區改為大選區將選區數減少)是必要的!
因為,台灣的範圍就這麼丁點大,鄰近縣市大咖政治人物的一舉一動大家也都耳聞能詳,資訊的傳遞流通也普遍順暢無阻,各地投開票作業都能一氣呵成,在這樣的客觀環境因素下,區域立委最大與最小選區之選舉人數,務必朝不超過二比一的目標規劃!如此一來,票票嚴重不等值的情況可以有效改善!
再者,藉由小選區改為大選區,可稍稍避免立委小鼻子、小眼睛化,淪為靠綁架人情或靠特殊地緣族群關係的地方型政客之囊中物,讓勝出者能更具中央民代應有的視野、格局與高度!
(作者是新竹教育大學退休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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