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 2.0 7 月起上路,明年 5 月開徵,各地方政府緊鑼密鼓配合修正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根據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政府所提版本,差別稅率設計擬與財政部提供基準一致,最終定案版本與各自訂定的豪宅基準,將成後續關注焦點。
為落實居住正義,財政部推動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將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 1.2 % 調降為 1 %,非自住的住家用房屋將採全國歸戶,法定稅率區間從原本的 1.5% 至 3.6 %,調升為 2 %至 4.8 %,俗稱「囤房稅 2.0」,將於明天正式上路,並自 2025 年 5 月起開徵。
配合囤房稅 2.0,各地方政府緊鑼密鼓配合修正地方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六都中,台南市及台中市分別在今年 4 月 22 日及 5 月 27 日均已對外預告修正草案版本,新北市則在 6 月 26 日經市政會議審議通過,將提送新北市議會審議。
根據新北市、台中市及台南市揭露版本,差別稅率設計規劃均與財政部提供基準一致,於自治條例修正後,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全國僅有 1 戶自住房屋者,稅率擬由 1.2 % 降為 1 %。
多屋族方面,已將房屋出租並有申報租賃所得達新北市、台中市或台南市一般租金標準者,或屬於繼承取得的共有房屋,可適用較低差別稅率,持有 4 戶以內適用 1.5 %、5 至 6 戶每戶 2 %、7 戶以上每戶 2.4 %。
其餘非自住一般持有者房屋,則課以較高差別稅率,2 戶以內適用 3.2 %、3 至 4 戶每戶 3.8%、5 至 6 戶每戶 4.2 %、7 戶以上每戶4.8 %。
囤房稅 2.0 目的在於提高多屋族持有成本、鼓勵出租閒置房屋,並減輕全國僅持有單一房屋且供自住的家戶房屋稅負擔,以達到居住正義目標。地方政府皆須配合訂定差別稅率,並採全數累進課徵。
隨各地方政府陸續端出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後續地方議會審議結果,及各地方政府所訂定無法適用單一自住降稅的豪宅基準,勢必將成外界關注焦點。
根據財政部預估,囤房稅新制影響總戶數將落在 406 萬至 445 萬戶,其中包含適用單一自住優惠稅率的 310 萬戶;新增稅收估達新台幣 22 .7 億元至 32 .7 億元。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評論被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