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謝國樑市長在東岸商場的「深夜闖入」的案子,被地檢署從「他字案」改列為「偵字案」。
這樣的市長已經不適任了。
我當然不是現在才這麼認為,但現在,就連地檢署都這樣認為了。一個上任不到兩年的市長,把自己搞成刑事被告,這樣很光彩嗎?
變成了偵字案被告,謝市長如果要怪誰,只能怪意氣用事的自己。
一個法律訴訟中的案子,要做什麼,就要照程序來,這連小學生都知道,但,謝市長仍要派警察去破門、闖入、強行搶奪。東岸商場的產權問題,有其複雜的脈絡,法院怎麼判,都應尊重。但是,謝市長不想等,他就是想怎樣就怎樣。我從東岸商場案爆發以來,一直問謝國樑市長的問題就是「為什麼要這麼著急?」
有人說,這跟謝市長以前的戀情有關,有人說,這是謝市長與企業集團之間的過往恩怨。無論如何,這些原因都是私人因素,不是公共的原因。
肆意妄為、公私不分,把個人情緒凌駕在公權力之上,指揮警察去發洩私怨,這就是濫用權力,這就是不適任。既然市長不適任,那就一秒都不該等。
不為別的,就為了在市長任內,侵犯法律,到可以被列為偵字案,這就讓謝市長非常對不起基隆市與基隆市民了。民主法治規則下,縱使我不喜歡,謝國樑市長在 2022 年贏得的選舉,給了他 4 年的任期,我尊重這個制度。但謝市長沒有尊重這個制度。
既然現在,謝國樑市長現在被列為「偵字案」,我認為他應該「知所進退」。
謝市長一天不辭,基隆市就繼續內耗,沒有發展、沒有進步。謝市長請辭,基隆市政才能繼續發展進步。
原文出自張之豪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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