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立法院外抗議團體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指出,針對粗暴不符合程序正義且明顯違憲的法律,合辦團體將提出 6 個方案。
立法院下午三讀修正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部分條文,規範不得反質詢,被質詢人應有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的義務,違者處新台幣 2 萬元以上 20 萬元以下罰鍰。
在立法院場外抗議國會職權修法的民眾持續增加,民間團體宣布,截至晚間 7 時,抗議人數已經突破 1.5 萬人,人潮蔓延至中山南路上,仍有不少民眾持續湧入。
賴中強指出,反國會濫權行動的合辦團體今天提出 6 個方案,其中 3 個是針對政府,3 個是公民團體自己要執行的計畫。
賴中強提到,對政府的 3 個方案,第 1、要求行政院覆議;第 2、要呼籲行政院及民進黨立院黨團,就法律違憲的地方盡快申請釋憲;第 3、要求與立法院長韓國瑜見面對話,不希望這樣違背程序正義,沒收民眾討論或只有 3 分鐘討論的民主成為國會常態,希望院長能夠維護台灣的民主,而不是這樣粗暴的多數暴力。
至於民間公民團體的自覺,他說,第 1、呼籲進行草根的民主對話,就是台灣各地公民團體,在國民黨立委的選區舉辦社區座談會,讓當地選民知道這個法律有多離譜。
第 2、為了組織化,將成立台灣公民陣線新北工作團隊;第 3、台灣公民陣線將和新北公民團體以及幾個公民小黨,到新北市國民黨立委的選區去辦社區座談會,讓選民看清楚國會如何濫權,希望能在下一階段覆議時影響投票意向。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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