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Claudius
興富發得標的特貿三北基地目前正在進行環評中,但基地內西北側近日出現一小型工區,現場有重型機具和鋼筋籠進駐。不像是地質鑽探,不確定是否為施工前的假設工程。
不過若從總圖上方俯看,此塊施工區域,大概位於將交給台電的 A 棟建築位置。根據合約規定,得標商最慢最慢要在 2028 到 2029 年回饋台電和高市府商辦,因此興富發確實可能採取分期施工,先施作台電與市府兩棟,後續再完成自己所有的部分。
從最近期 4 月的環評文件來看,興富發六棟密集建築配置未改變,樓高一樣是縮水後的 25~41 樓,而立體聯通道也一樣沒有延伸到總圖範圍,看起來業主與得標商都缺乏讓此基地設計與價值更提升的野心,相當可惜。
另外環評文件中也提到,A、F 棟 1F~15F 採 SRC 柱+S 梁,16F 以上採 RCS 系統;B、C 棟 1F~10F 採 SRC 柱+S 梁,11F 以上採 RCS 系統;D、E 棟 1F~2F 採 SRC 柱+S 梁,3F 以上採 RCS 系統結構系統。地下室開挖 6 層,基礎採筏式基礎,開挖工法則為逆打工法,隨地下室樓層構築,逐步施作上構樓層。
也就是興富發可能採取和其多棟住宅建案一樣,下部鋼構,上部分 RC 結構的混成結構。也就是無法提供 A 級商辦常見的大面積無柱空間,整體規格可說是弱了一截。
雖然本案是高雄少有的巨額投資案,但若實際完成的商辦規格只是次級品而非頂級 A 辦,參與者也沒有更積極引入多元商業功能,雖對推動產業發展仍有幫助,那仍然會令人覺得有點遺憾。
市府 5/10 都審委員會委員建議
以下是會議記錄委員意見整理,我覺得講得很棒,而且很多都和我們先前強調的理念相呼應,所以大幅引用補充進去,希望興富發還能有修改機會
(一) 基地整體規劃部分:
1. 每個都市土地規劃、開發案,首先都應該要找到適當的「願景」,所謂願景包含「機能定位」及「風格定位」,並透過「機制」(法令檢討、財務分析、設計)工作的整合運用,達到發揮與創造最大的綜合價值效益(即願景+機制大於創造綜效價值):
(1) 本案在機能部分,開放空間活動及建築空間使用之公共性、公益性不足,不應獎勵。而風格上,目前方案不但未能豐富都市活動、貢獻都市風貌,反而影響都市景觀(臨新光路及林森四路側立面二棟皮層,有如 20 年前澳門廠辦)並形成封閉的孤島(風格/機能)。
(2) 本案創造的綜效價值應包含政府為政策目標的資源利用及提供給市民大眾的公共空間環境改善之社會價值,以及開發商的投資報酬價值。
2. 基地位於港、陸視覺軸線交口樞紐(基地面積大於台北 101 大樓,且為 85 大樓面積的 2.5 倍),故應從都市設計角度審慎考慮其機能與風格的整體定位。
3. 本基地開發不僅是便於實施者出售的空間提供,更要進一步整合「場所」的營造,形塑及圍敝一個具逛選休憩的公共性使用與空間形式。目前二排、6 棟建物的配置形式,僅重西面門戶立面表層,未反映都市脈絡、發揮本身的優勢條件,包含應整合新光路底-新光碼頭/星光水岸公園亮點資源,以港濱公園/展覽館作為前景,臨新光路/林森路設計呼應都市尺度議題,以及以高雄港到新光路及林森四路的軸線進行視覺衝擊評估。
4. 整體配置及使用公共性、可及性不足(中庭開放空間目前太封閉成為私人景觀庭院),應增加低樓層及觀景高樓層的公共使用(如逛選休憩功能),可參考新加坡 CapitaSpring 空中花園、亞斯格;紐約 WFC-Winter Garden;日本六本木、麻布台、虎之門之丘等相關案例,應避免簡易開發,或思考不同設計方式。5. 目前規劃方案只著重面臨高雄港門戶軸線及未來實施者分回的辦公面積及價格 其實是短視雙輸。
(二) 60 公尺中軸退縮帶部分:
1. 目前基地地面層中軸 60 公尺退縮帶,空間設計較為僵硬,是否堅持維持淨寬 60 公尺?應可適度進行微調增加空間變化及趣味性,並配合立體通廊串連至建物 1 至 3 樓商業空間,強化空間公共性。
2. 基地中軸 60 公尺退縮空間,應結合市立總圖及承億酒店地面層大面積挑空公共空間,整合設計後發揮最大效益。
3. 基地 60 公尺中軸退縮帶銜接至市立總圖退縮地下沉適廣場,整體空間設計妥適度仍有待加強,期待有更好的空間銜接效果。
(三) 建物配置部分:
1. 本案倘無法進行整體配置調整(如調整成五棟重新配置),建議降低建蔽率縮小各棟面積;其中 B-E 中棟可退縮大於 10 公尺形成較佳空間感及立面效果;底層部分挑空,地面 1 至 3 樓規劃較具公共性可提供休憩及逛選零售或餐飲空間使用,並結合特貿三南之南及南之北基地立體通廊及開放空間調整設計,營造邁向海洋之意象。
2. 建物六棟沿街面(新光路及林森四路側)應避免採一致性退縮 10 公尺建築,可適度錯落配置;另未考慮 A 棟獨特定位條件,可適度運用樓高、量體及沿街面退縮等差異性設計,應反映個別定位構想(機能/風格),或藉由裙樓或塔樓高度變化及面對水岸提供不同層次尺度的多樣性空間變化體驗。
3. 臨 80 公尺新光路綠園道側屬陸路重要門戶,目前設計沿新光路及林森路側街牆太長太密(有如廠辦意象)且彼此阻擋面海視線,不但影響城市景觀且降低總體價值。
4. 目前建物室內空間主要規劃為店鋪、辦公室,分回給台電與市府棟大樓均採大空間辦公室空間配置,惟實施者所分配大樓則以小辦公空間為主體(如小套房)且每單元均配置浴廁,單元密度之高極度不合理。
5. 建物僅提供小角落的兩處智慧 5G 體驗館供公眾使用,整體公共性及公益性明顯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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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立體連通道設置部分:
1. 連通道基本上銜接建物側應有商業行為,且銜接連通至特貿三南之南及南之北基地建物,地面 1 至 2 樓配置均為商業空間,惟本基地僅部分銜接 1 樓店舖較不妥適。
2. 請加強說明,立體連通道銜接至建物內部空間配置間關聯性,另說明連通道落柱和開放空間之關係,以及和人的互動關係。
原文出自高雄好過日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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