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昨天社群媒體流傳一位言語性別歧視,且對年輕女性傷害心態明顯讓人擔憂的補教老師,雖然其團隊已對外表示停止合作,但仍未能解除家長擔憂。 在此提醒,只要有聘雇關係,或是提供場地,依照性平三法,其對學生若有不當行為時,機構有責。 也建議補教業慎選合作成員,並且給予性別平等職前教育。 圖片來源:Pixabay/作者:StockSnap 原文出自林靜儀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性別歧視補教老師 分享 FacebookTwitterGoogle+電子信箱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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