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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為詐騙集團辯護涉洩密 鄭鴻威遭訴接續羈押

北檢偵辦詐騙集團案件期間,查出鄭鴻威等 16 名律師為車手辯護時,涉嫌洩漏偵查中的筆錄內容等資料,今天起訴鄭鴻威等 18 人,並移審羈押中的鄭鴻威,北院裁定羈押禁見,可抗告。

另外,同樣被移審的鄭鴻威助理林佳毅,法官也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調查,鄭鴻威去年加入連姓男子所屬詐騙集團(另案偵辦中),集團旗下車手遭檢警查獲時,鄭鴻威親自或委由助理林佳毅指派楊雅涵等 15 名律師擔任車手的辯護人,這些律師利用陪同車手製作警詢、偵訊筆錄及羈押閱卷機會,將筆錄內容告知鄭鴻威後,由鄭鴻威轉知車手所屬集團上游人員知悉。

台北地檢署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洗錢防制法洗錢罪嫌,起訴鄭鴻威、林佳毅等 18 人。

除了鄭鴻威、林佳毅外,其餘被起訴的律師包括楊雅涵、李明潔、張作詮、朱一品、林聰豪、黃耕鴻、賴季倉、湯建軒、曾彥鈞、官厚賢、廖瑞銓、陳漢笙、蔡崇聖、鍾璨鴻、李佳玟。會計師李昊承也涉及本案遭起訴。

檢方認為,鄭鴻威身為律師,未潔身自愛、恪遵法令及職業倫理,明知詐欺集團的詐欺犯行侵害民眾財產權益甚鉅,卻扮演軍師角色,維繫詐欺集團存續,重創律師職業形象。鄭鴻威僅坦承部分洩密犯行,對於洗錢、組織犯罪部分仍矢口否認,犯後態度不佳,建請法院從重量處應執行有期徒刑 9 年以上之刑。

鄭鴻威、林佳毅偵查期間遭羈押禁見。檢方將 2 人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 2 人仍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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