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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秋遠專欄》至少,我們開始面對了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PIRO4D

「律師,我還是來找你了。我決定要離婚。」

幾年前,她就曾經詢問過老公外遇的問題。老公已經跟別人同居,她「差點」決定告他們兩人損害賠償。但是,最後她還是決定不要提告,她說,為的就是女兒,她還是想要給女兒一個完整的家。他們經過討論以後,他一個月給她與女兒 10 萬元,但是各過各的生活,她不能再干預他想跟誰交往。

她曾經問過他,為什麼要這麼對她,他在訊息裡是這麼說的:「我現在只有對女兒有責任而已,講句難聽一點的,我媽往生的時候,我都不想通知你,是我爸自作主張跟你說的。說實在話,為何不能住在一起,因為我不想讓家裡烏煙瘴氣,每天都在跟你吵架。你如果嫁進來我家,不能生男生傳宗接代,為什麼你要嫁進來?」那些訊息,斷了她想要挽回的念頭,反正他一直按時給錢,那就這樣吧。為了女兒,她可以忍。

就這樣過了兩年,他搬出家裡,跟第三者同居,錢會到位,但是人不出現。轉眼間,女兒已經 10 歲,她從來不提爸爸,好像這個人都沒出現過。功課一般,也很乖巧。有一次,他們在好市多買東西,她遠遠就看到老公跟第三者出現在前面,女生挽著老公,似乎懷孕了。老公對第三者備極呵護,大概就是十年前她剛懷孕時,老公對她的樣子。

可能因為太有既視感,她愣了很久,女兒看她臉色不對,順著她的眼光看去,也看到了他們。女兒興奮的問她,「那是爸爸嗎?」她立刻否認。她說,「他不是,爸爸在國外工作,很忙,那個人只是跟爸爸長得很像而已,不要亂認老爸。」說完,立刻拉著女兒往前走,好像自己才是那個小偷一樣。或者,她已經充分體會到,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當天晚上,女兒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不出來。她沒多想,覺得她可能只是鬧脾氣,想她老爸,明天就會好了。

不過,明天來了,卻不是她想的。

下午學校老師打電話來,請她到學校一趟。老師告訴她,女兒在學校,長期被學長猥褻,但是都沒有跟老師說過。比較讓人頭痛的是,她有收學長的錢,一次大概是 100 元上下。她憤怒的質問女兒:「你為什麼不說?」

女兒冷漠的看著她,什麼也不說。過了難堪的 10 分鐘後,女兒緩緩的說了幾句話:「你有什麼資格講我,有錢就好了,不是嗎?」

她氣的發抖,但是突然像是被閃電打到一樣,突然無話可說。她只能抱著女兒一起哭,而且下了決定。

「我都不要了,我知道可能拿不到多少扶養費,但是,我最後才知道,一直在騙自己,但是女兒卻已經付出了很大的代價。」她說。

「離婚、不離婚都沒有錯。但是假裝一切都沒發生,甚至騙自己跟她,其實家還健全,一切都好,可能是女兒最不能接受的一件事吧!至少,我們開始面對了。」我說。

圖片來源:Pixabay / 作者:Fxq19910504

原文出自呂秋遠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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