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相關修法,將延長中小企業加薪抵稅 10 年,同時放寬條件,包含刪除景氣啟動門檻,並提高租稅抵減優惠、新增增僱 45 歲以上中高齡者也可適用等,預計有萬名勞工受惠。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中小企業加薪抵稅優惠措施,均延長施行期間至2033 年 12 月 31 日,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重點包含增僱員工租稅優惠,除維持現行 24 歲以下青年員工適用外,也增加納入 45 歲以上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為適用對象,鼓勵進用中高齡員工;另外,增僱員工、以及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均刪除原先必須要失業率連續6個月高於3. 78 % 的「景氣啟動門檻」;同時將增僱員工、員工加薪抵減租稅優惠的加成減除率提高至 150 %。
此外,草案也將有限合夥納入中小企業研發投資抵減適用對象,延長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緩課措施,盼多元鼓勵中小企業投入創新研發及促進智慧財產權流通應用,持續厚植中小企業研發量能。
不過草案也有相關限制,若已依其他法律享有租稅優惠的中小企業,不得就同一事項重複享有此條例所定的租稅優惠;就同一事項同時符合此條例所定不同租稅優惠規定者,應擇一適用,不得重複享有。
此外,草案也訂定「不得違反勞環衛條款」,限制中小企業最近3年若有因違反環境保護、勞工或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者,就不得申請此條例的租稅優惠。
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副署長吳佳穎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草案刪除景氣門檻,未來增僱員工加成減除後,可以增加 4000 餘就業機會;加薪部分,每年估 5850 名基層員工受惠,整體約達萬名勞工受惠。
至於相關優惠補貼是否有稅損,吳佳穎則說,整體預估會有淨效益,增僱員工部分將有逾 1000 萬元,加薪部分每年則約有 700 萬元的淨效益。
(新聞資料來源 :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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