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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藝女孩專欄》「要不要淨空騎樓」?

圖片來源:取自 農藝女孩看世界 臉書
「要不要淨空騎樓」幾乎是每個地方治理都會遭遇的難題,堅持清空騎樓的地方首長,目前為止無一不遭到選票的報復,而不管騎樓的市長,往往受到市民的歡迎,台中就是一個很典型的例子。
以台南的性質來講,自家的機車到底能不能停在自家的騎樓前?自家的攤販到底能不能擺在自家的騎樓下?同樣也是吵個沒完的議題。
台南市議會首創全國研訂「台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草案放寬許可,昨日舉行公聽會,與會地方里長聲援支持,但是民間團體建議應以「人本為優先」三思而行。
自治條例重點:保留 1.5 公尺的通行空間。
該自治條例重點,道路寬度八米以上兩側住宅的騎樓,可讓土地所有權人沿騎樓地外緣以垂直道路方式停放汽、機車,以及非定著式的營生工具。許可前提,必須保留一.五公尺行人空間,建築物出入口至少保留一.二公尺淨寬的縱向出入空間;該區同時有人行道及騎樓,或非經市府公告應完全供公眾通行的區域。
提案人周嘉韋、李宗翰等市議員表示,台南是較早開發城市,房屋常態性設置騎樓既存老問題,研訂自治條例盼能因地制宜,在有優先通行空間下,還給地主合理使用騎樓權益,同時解決台南普遍停車空間不足問題,而營生工具不可以是固定立著物,否則屬違建。
與會里長表示支持,因為承受里民抱怨壓力,甚至有「檢舉魔人」檢舉一整排住戶;也有與會民眾說自家樓房土地稅、房屋稅一分錢都沒少繳,卻常被騷擾檢舉「住得很痛苦」,「自己的土地不能停自家車?」政府欺人太甚。
南市無障礙協會常務理事邱麗夙則表示,一旦開放停車、擺攤,恐更增添放任亂象,「這不會只有身障朋友要面臨的,也是每個人會踫到」切身經驗指有時騎樓障礙物,迫使她無奈走騎樓外的機車道,也有一次險被占用騎樓地的麵攤熱湯燙傷。
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騎樓地不能停放汽機車,但在不妨害行人通行或行車安全無虞原則,可設置必要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機車、慢車停車處所;「台南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即讓南市目前推動的友善騎樓政策法制化,有條件開放自家騎樓地可停車。南市法制處、交通局、工務局等單位提出修法意見,基本上樂觀其成,盼能在兼顧私人權益及維護公共利益取得平衡,不過許可制也代表執行面有更多挑戰。
建築界、法律專家則認為,台南古都發展早,跟其他縣市很不同,不少「積非成是」的騎樓占用問題,用自治條例排解「歷史共業」,「很大膽先進」作法,建議分區或分區分時段試辦,以求最大共識。
圖片來源:取自 農藝女孩看世界 臉書

原文出自農藝女孩看世界臉書,芋傳媒經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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